“伊斯兰”是阿拉伯语的音译,为“顺服”之意,在我国旧称“回教”、“清真教”,和佛教、基督教并称世界三大宗教。以《古兰经》为根本教义。
清咸丰三年(1853年)太平军攻占南京后,江北六合一带战事频繁,伊斯兰教穆斯林多人为避兵乱纷纷来到泰州。1862年(同治元年),穆斯林伍承平、金嘉臻、陶学明等人购买城内明瓦巷附近黄开基的住宅,设清真义学公所,作为避处泰州穆斯林的居住之所;又购买城外西仓西面(消防队瞭望楼南)荒地一块(约三亩),作为穆斯林义冢。(义冢在“文革”中被平)。光绪年间,改清真义学公所为清真寺,寺中设阿訇主持教务。
上世纪六十年代,清真寺房屋归房地产公司管理后,原有房屋陆续改建,现仅存大门一间。古柏也因钉过电线板受到伤害,于1969年左右枯死。寺中原藏《古兰经》(抄本)及淋浴、殡葬等宗教用具,均在“文革”期间散失。
(李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