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历税印

2017-05-22 09:17:48   来源:   评论:0    点击:
  江苏泰州历史上曾是淮盐重要生产基地,今泰州国税局收藏了一方北宋庆历七年(1047),由少府监铸就的“泰州西溪镇茶盐酒税务朱记”铜印(简称“税印”,下同),为泰州与我国北宋时期茶、盐、酒税文化的研究,增添了一分重要的实物资料。
  税印近四方形,边长5.5、宽5.3、厚1.3厘米。印上带长方纽,纽高3、宽2.7厘米,底厚1.2、上厚0.9厘米。印面铸文3行,行4字,篆书“泰州西溪镇茶盐酒税务朱记”计12字。印背在纽的左边有“庆历七年”,右边有“少府监铸”各4字,为堑凿而成。从铜印的印文“泰州西溪镇茶盐酒税务朱记”,可以知道这方铜印是当年泰州西溪镇征收茶、盐、酒税的官印。
  北宋时的泰州西溪镇,就是现在的东台市西溪镇。西溪镇位于泰州东北120里,在泰州通往东台的泰东河畔,东距东台市区1.5公里左右,清乾隆三十三年(1768)东台从泰州划出前,西溪镇一直隶属于泰州。
  古代,西溪东边就是一片大海。其位于海的西边,境内有一条与淮水相连的小溪,后来就被称之为西溪。西汉高祖十二年(前195)吴王刘濞东煮海水为盐。西溪在吴国版图的海陵(按,泰州古名海陵)之内,东临黄海,海边有大面积的滩涂,又生长着取之不尽的的芦苇、茅草等煮盐燃料,加之这里海水的含盐量较高,有着得天独厚的煮盐资源,煮海水为盐的历史,早在刘濞时就拉开了序幕。
  汉唐时期,朝廷对盐业生产高度重视。隋文帝开皇三年到唐开元前,大约有130年时间不征盐税。开元初,恢复盐税征收。“安史之乱”后变革盐法,实行国家专卖。此后,盐税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就一直占有较大比重。《舆地纪胜》引《元和郡县志》称,海陵监一岁煮盐六十万石。西溪作为海陵监管辖的重要盐场之一,煮盐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盐丁队伍越来越多。
  北宋年间,泰州西溪设立了盐仓监,管理附近各盐场。西溪盐业生产进入了最为繁荣的时期,引起了北宋王朝特别的关注,当时的著名文人晏殊、吕夷简、范仲淹,相继被派到西溪担任盐仓监的盐官,后来他们三人都位居宰相。其中的范仲淹任内修筑了捍海堰(后称范公堤),使得西溪更加名声大振。
  宋朝的食盐专卖制度更加完备,淮盐以官运、官销为主,但有时也在一定范围内开放通商。雍熙二年(985)为解决边防军饷供应,令商人输纳粮草至边塞,时称“入中”,按路途远近从优折算价值,商人持券赴京师,按券面价值偿付现钱,或移文江、浙、荆、湖,给其领盐贩盐。庆历年间(1041——1048)其时边防军需物资,政府皆以盐易之。庆历二年(1042)诏商人纳粮草于陕东、河东,发给凭券,商人持券至京师,官府以钱及金帛各半偿之,不愿金帛者,给予茶、盐、香、药。而淮盐利厚,商人愿得盐贩卖。政府控制盐、茶等生产资料,以高于向盐民收购的价格,卖给商人,从中得到好处,获得赋税;商人贩运也能得到丰厚利润。包括泰州西溪盐场在内的淮盐,成为宋代赋税的重要来源。
  在郭正忠先生主编的《中国盐业史》里说:“宋代亭户(产盐的民户)的赋税,属于‘合纳常赋’,其缴纳办法,一般是按税粮价钱折计为盐数。”
  泰州收藏的税印为庆历七年所铸,当是为来西溪贩运淮盐的商人取盐、运盐,亭户缴纳赋税时凭证上钤盖的。就在这方税印铸成后的第二年,庆历八年,政府变通盐法,实行了新的“钞盐法”。政府以东南末盐钱为三边之备,史称钱积于京师,钞行于三路,商走于东南。泰州西溪盐监的盐务管理更显重要。
  盐税是北宋赋税里田税、身丁税等以外的一种杂税。杂税主要包括盐、酒、茶等。北宋时期,对于人民生活必需品的盐、茶、矾、酒等,实行官卖,又称专卖。按当时规定,茶农收获的茶叶,要全部卖给官府的山场。商人买茶要到东京榷货务缴纳茶价,榷货务给以“要券”(茶引),商人持券到指定的场、务取茶。酒的官卖称榷酤。官府在各地城镇置酒务(酿酒、卖酒)、酒场、酒坊(卖酒)。宋仁宗时,各项杂税猛增,“凡百赋率,增至数倍。”“下至果菜,亦皆加税”。
  见于正史与泰州、西溪等方志的文献里,此前我们只能看到西溪以产盐,朝廷派往西溪的是盐监官方面的史料,从未提到西溪的产茶与酿酒,更无法知道西溪管理盐的税务机构与管理茶和酒税务机构合一体。税印的发现,补充了文献记载的不足,为我们了解北宋时盐仓监除管理盐外还有管理茶与酒税务的职能,又向我们提供了西溪在产盐的同时还生产茶叶与酿酒的信息。事实上,过去的西溪虽然靠近海边,以产海盐为主,除了产盐,离海边较远的地方可能也会种植茶树,出产茶叶。同时因为这里属于里下河平原的边缘,盛产粮食,用粮食酿酒也当自然,至今东台西溪等古镇还有一些小酒坊,精选糯米与名贵中药材,按传统的工艺流程,酿制东台陈皮酒。这样,宋庆历年间设在西溪的盐仓监,在管理盐务的同时,也管理茶与酒务,盐、茶、酒都属杂税,也多属国家控制的专卖商品,印章上茶、盐、酒税务一体,就顺理成章了。
  铜印铸造于庆历七年,也是宋仁宗施行庆历新政失败后的第三年。庆历三年(1043),范仲淹等谏官就当时官僚队伍庞大,人民生活困苦,北方和西北边疆受到辽和西夏威胁等,纷纷上疏言事,提出改革建议,仁宗采纳了他们大部分意见,施行新政。但由于新政触犯了贵族官僚的利益,遭到阻挠。五年初,各项改革也被废止,新政失败。西溪在盐仓监监管盐业的官印上,同时还包括有茶酒的税务,似乎让我们看到庆历新政时机构精减合并的影子。
  史称,有宋一代重文轻武,宋代官印在唐五代官印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有着自己的风貌,由宝、印、记三部分组成。帝、后、太子印为宝;各级军事、行政机构印称印;其隶属及诸将军校印叫“记”与“朱记”。“朱记”是自唐代起印章的又一种名称,意思为朱红色的印记,与“印”、“章”等用法相同。税印印文“泰州西溪镇茶盐酒税务朱记”,用的是“朱记”,与当时规定相符。
  宋代百官的印,统一用铜材铸造,税印呈赭黑色,黑中显赭,估计是铜铁合金,保存完好。印系朱文,笔划纤细,弯曲盘旋,分布均匀,流利自如,被称为 “九篆文”。最具特色的是字腔较深,达8毫米左右,就象似用很薄的铜板竖起拼组成笔划连续的文字,为一般篆刻的方法所望尘莫及,是用我国古代传统的失腊法铸造而成。先用质地较软的腊,做成印的样子,刻出很深的印文,成为一方腊制的印模,然后用耐高温的材料将印文中空隙填实,再在印的外面敷满耐高温的材料,并留有通向印模的小孔,进行加温,使印模中的腊全部熔化,成为一方由高温耐火材料构成的印范,接着向印范里注入熔化的铜铁合金熔液,待冷却后,去掉敷在印外的材料,印就成了。此失腊铸印工艺,宋以后已经失传。印铸成后,再在印背与印纽上錾凿出相关铭文。
  宋代铸印的专门机构是少府监。《宋史》称,“少府监”是宋代沿用的旧制,有判监事一人,以朝官充任,掌造门戟、神农、旌节、郊庙诸坛祭玉、法物、铸牌即朱记、百官拜表案、褥之事。铸印的印文由专人书写,书法精致,风格相近。税印上錾凿“少府监制”,与宋印监制机构相吻合。
  宋代官印有严格的上缴与销毁制度。宋敏求在《春明退朝录》中说,予治平初,同判尚书建议,今之废印,宜准故事碎之。神宗时,就有销毁官印的记录,这是宋官印存世极少的原因之一。有研究者认为,综观数十年考古发掘资料,宋代官印或为当时战败者所遗弃,或为当时战胜者所缴获,多出于古代遗址或江河湖泊之中,而大量宋墓中仅见出土私印,从未见有官印。由于宋代实行了官印上缴与销毁制度,传世的宋代官印就成了凤毛麟角。泰州税印是本世纪初,在一个乡村小镇里发现的,这个镇与西溪镇靠得很近,估计是就是从西溪镇流入的。至于为什么能在民间流传,尚难以说清。泰州税务部门征购此印后,曾请南京博物院原副院长宋伯胤先生与该院文物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专业人员鉴定,确认是北宋的真品。
  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印,执政所持信也。”北宋泰州税印的印文与边角,磨损痕迹较重,为长期使用所形成。它为当年的大宋王朝不知征收了多少税赋,是泰州盐税文化的重要实物载体,在我国现知的文物史料中,此种税务铜印未曾见诸报导,因而有着珍贵的文物价值,在未来泰州盐税博物馆中,将有机会向观众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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