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地名预公示〔2018〕14号
经相关单位申请,拟将泰安路以东、凤凰东路以南、孙唐村以西、328国道以北的中心园区命名为“人工智能科创中心”,由专名“人工智能科创”和通名“中心”组成,是泰州文化创意产业园科技创新区的核心组成部分,项目内容主要是下一代互联网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人工智能产业生态系统集群的搭建。占地面积28377平方米。预公示时间从2018年5月9日至5月1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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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